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2015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通知》及《2015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简章》等相关文件要求,为了激发我校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鼓励大学英语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全面提高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并为2015年全国大学生(NECCS)全国总决赛暨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选拔参赛人员,我校决定组织学生参加2015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次竞赛提倡“重在参与”的精神,坚持自愿报名参加的原则,根据我校人才培养层次,我校学生可以参加B、C、D三个类别的竞赛,各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其中一类参赛。
 
  1.B类考试适用于英语专业本、专科的学生参加;
 
  2.C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的本科生参加;
 
  3.D类考试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的本科生和高职高专学生参加。
 
  二、竞赛形式及奖励
 
  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竞赛试题均由全国统一命题,包括笔答和听力两部分。初赛由我校根据组委会提供的试题和要求进行组织,决赛由学校根据初赛情况推荐选手参加竞赛。
 
  竞赛三个类别均设四个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获奖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学校将根据《辽东学院本科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修订)》、《辽东学院本科学生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及《辽东学院本科学生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对获奖学生进行精神与物质上的奖励。获得竞赛特等奖、一等奖的学生,参赛期间所在学期的结业考试成绩及格的成绩均加5分,考试不及格的成绩加分至及格为止。如有本科学生参赛并获得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学校将予以4、2、1、0.5创新与技能学分的认定。
 
  三、报名方式
 
  本次竞赛收费每人30元,用于组织、宣传、竞赛和竞赛阅卷等,学校接受各年级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的集体报名,报名时需同时报送Excel电子版、纸质版报名表及报名费(\电子版报名表在辽东学院教学网“下载中心”下载)。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南校区:2014年11月25日—26日,教务处综合科(1号楼901室)
 
  北校区:2014年11月27日,教务处北校区办公室(3号楼806室)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3789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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