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辽宁赛区组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在校生参加2015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活动。现将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与目的
 
  竞赛旨在配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水平评估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精神,促进大学生英语水平的全面提高,激发广大大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鼓励英语学习成绩优秀的大学生。开展此项竞赛活动,有助于全面展示全国各高校大学英语教学水平和教学改革的成果。
 
  二、参赛对象
 
  竞赛面向各培养层次学生,提倡“重在参与”的奥林匹克精神,坚持自愿报名参加的原则。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研究生及本科所有年级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
 
  1、A类考试适用于研究生参加;
 
  2、B类考试适用于英语专业本科的学生参加;
 
  3、C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的本科生参加;
 
  4、D类考试适用于艺术类的本科生参加。
 
  三、竞赛时间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进行,初赛在本校举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初赛定于2015年4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2、决赛定于2015年5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
 
  四、竞赛形式
 
  初、决赛的赛题均由全国统一命题,包括笔答和听力两部分。
 
  五、奖励办法
 
  1、奖励等级
 
  竞赛四个类别均设四个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总获奖比率为参加初赛人数的51‰,特等奖获奖比率为1‰,一等奖获奖比率为5‰,二等奖获奖比率为15‰,三等奖获奖比率为30‰。
 
  为扩大奖励范围,学校特设立“2015NECCS优秀参赛选手奖”,由学校颁发证书。总获奖比例达参赛选手总数的15%。
 
  2、获奖证书
 
  获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限一名)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获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获优秀参赛选手奖的学生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
 
  3、学校其他奖励
 
  (1)初赛理工经管类一年级学生获校级及以上奖励的,可报名参加第三学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2)获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可以申请不超过两门英语类课程加分或申请免修通识选修课(公共选修课程)2学分;详细加分细则详见《关于代表学校参加比赛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暂行办法》(教务处主页-规章制度-校颁文件-教学运行管理);
 
  (3)决赛获特等奖的,可优先推荐参加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并由学校资助参加全国总决赛和夏令营活动。
 
  六、报名方法和报名费用
 
  1、报名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各学院应当本着“自愿参加”、“重在参与”的原则积极宣传,认真组织竞赛报名,确保报名数据准确。研究生由所在学院负责组织报名。
 
  2、各学院于2014年11月28日前将报名单(见附件EXCEL表)打印盖章后交至考务中心,并附电子表格一份e-mail至kwzx@dlpu.edu.cn;报名费以学院为单位,通过邮政汇款方式上交。
 
  3、报名费用:按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委会统一要求,收取每位考生报名费30元。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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