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年上半年北京市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通知已发布,圣才学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点击查看!更多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动态|考试大纲|模拟试题|历年真题请点击查看英语考试网。
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19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4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19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1〕186号)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1.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转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及<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5〕13号)规定,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2.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1,加盖学校公章)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截止2018年底,全国24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2。
3.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人员,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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