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英语等级考试顶替自学考试英语(专、本科)专业中口语、听力、口译与 听力课程考试的通知
各市州自考办、有关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学院:
近年来,我省自学考试英语(专、本科)专业考生人数不断减少,每年暑假期间集中到西北师大进行口语(代码:00594)、听力(代码:00593)、口译与听力(代码:00602)等课程考试,组织难度不断加大,同时也给考试承办学校和考生带来诸多不便。根据全国考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开始不再组织该项考试,改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以下简称:PETS)一级中的口语、听力考试合格成绩顶替自学考试英语专科专业中的口语、听力课程考试成绩;PETS二级中的口语、听力考试合格成绩顶替英语本科专业中的口译与听力课程考试成绩。2014年以前自学考试英语专业口语、听力(专科),口译与听力(本科)等课程合格成绩依然有效。
PETS每年组织两次考试,上半年3月份考试,前一年12月份报名;下半年9月份考试,当年6月份报名,考点设在兰州商学院,具体报考事宜可向考点咨询。咨询电话:0931—5252056、13919244231。
请各市、州自考办,有关主考学校通过各种途径向考生进行宣传,使PETS考试与自学考试英语(专、本科)专业中口语、听力、口译与听力课程考试的顶替工作能够顺利实施。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