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报名通知
我校组织参加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A、B、C、D四个类别的考试。A类考试适用于研究生,B类考试适用于英语专业本、专科学生;C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的本科生;D类考试适用于音体美专业本科、非英语专业专科、春季招生学生。
一、竞赛时间和方法
1. 初赛:4月10日 (星期日) 上午9:00—11:00;东、西校区;初赛包括笔答和听力两部分。
2. 复赛:4月16日(星期六)下午14:00—17:00;西校区;复试包括笔试(英汉段落互译,满分为20分)和口试(满分为30分)两部分。
3.决赛:5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笔试,下午口试;笔试满分为150分(含听力),口试满分为50分;决赛赛题和口试方案、题目由全国竞赛组委会统一命制;决赛由省组委会统一组织(济南,参加决赛学生的交通、住宿由组织方统一安排)。
4.成绩公布与查询。初赛成绩及复赛学生名单于4月14日在外国语学院网站(http://wyxy.sdut.edu.cn/)→教学信息栏目公布,4月18日公布复赛学生成绩(初赛成绩带入复赛)及决赛参赛学生名单。决赛由省组委会统一安排。决赛前统一组织免费辅导。
二、竞赛题型
初、决赛笔试满分均为150分(主观题占90分,客观题占60分),其中听力均为30分。决赛口试满分为50分。侧重考查大学生的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英语综合运用能力、阅读能力和智力水平。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将于竞赛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媒体上公布样题。
三、奖励办法
1. 奖励等级:本次竞赛各类别均设四个国家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二等奖通过复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由省竞赛组委会根据决赛成绩确定。总获奖比率为参赛人数的51‰。参赛人数不足167人,但不低于100人的学校可以有一名学生参加决赛。
2. 获奖证书:7月,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注意及时登陆外国语学院网站查看领取证书通知。)
3. 系列活动:2016年暑假期间举办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总决赛暨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主要活动内容包括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赛、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和第十届全国大学生英语风采大赛等活动,获特等奖的大学生均有资格和机会参加。全国总决赛暨夏令营的部分优秀选手将有机会被选派出国参加国际大学生英语竞赛和访学活动。
四、报名程序及安排
1. 报名时间:12月3日— 12月24日16:00时。
2. 报名费:根据省组委会要求,每生报名费为25.00元。
3. 报名方式:
(1)2014级学生由英语课程任课教师、2015级学生由大学英语听说课程任课教师组织报名。不受理个人报名。其他年级学生,可由原英语课程任课教师汇总报名,或到外国语学院教学管理科(西校区8号教学楼319室)直接报名。
(2)任课教师汇总名单,以“教师姓名+人数”为文件名(***报名表*人)发至wgyjxk@126.com,并到院教学科确认名单、缴费。报名表见附件1.
4. 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发放准考证,参赛学生只须携带学生证和校园卡(或身份证)即可。具体考试安排,请关注外国语学院网站“教务信息”栏通知。
附件1: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表
外国语学院教学管理科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