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关于《2014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通知》,以及《2014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简章》的要求,我校将组织参加本次竞赛的B、D二个类别。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次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凡在校的全日制所有年级学生的均可自愿报名参赛。B类考试适用于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商务英语专业);D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的高职类学生参加。
二、时间安排:
1、2014年12月20日至12月25日,各分院和人文学院公共英语组、运管学院商务英语组向学生做好参赛动员工作。
2、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1月8日为校内报名时间。由人文学院公共英语教研室(D类)、运管学院商务英语教研室(B类)负责组织学生的报名工作,人文学院公共英语教研室报名负责人为徐琼、陈明洁老师,联系电话88481937,人文楼A404。运管学院商务英语专业报名负责人为朱春燕、王亚丽老师,联系电话88481976,运管楼309。报名费每人30元。
3、2015年3月11日前,各负责人汇总报名名单后提交教务处备案,同时完成竞赛报名系统上的报名工作。
4、2015年4月12日上午9:00-11:00(120分钟)全国统一时间进行初赛。监考人员视参赛人员数量情况,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5、2015年4月12——4月21日:人文学院、运管学院组织初赛评卷。按照《2015全国NECCS竞赛简章》评选出二等奖和三等奖,按照竞赛规则确定参加决赛学生名单并报教务处。
6、2015年5月10日上午9:00-11:00,为全国统一决赛时间。决赛地点:浙江工业大学。
三、比赛形式:
竞赛方式初赛和决赛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制作竞赛试卷和听力磁带。初赛和复赛均包括笔试和听力两个部分。
四、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共设四种全国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总获奖比率为参加初赛人数的51‰。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向其所在学校颁发奖状;获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获特等奖的学生,有机会参加2015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
望各分院认真做好本次竞赛活动的宣传和报名组织工作,报名参赛的学生按竞赛要求抓紧赛前准备,力争取得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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