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关于2015年上半年陕西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现将2015年上半年我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
上半年:3月28—29日。
二、考试级别和时间
1.报名时间由市(区)按考试日程安排自行确定。
2.报名工作由考点负责。考点在接受考生报名时,须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管理系统》(系统程序1.53版本,数据库1.50版本),并严格按照《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管理规则与考务手册》相关要求组织报名和编排考场(笔试考场30人;口试考场一级B60人、一级50人、二级和三级40人)。
3.保留单项合格成绩(同一级别连续两次)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持有单项合格证书。考点在正确输入考生新信息(身份证号必须前后一致)后,还应在考务系统“保留单项合格成绩数据”的“修改旧准考证信息”项目中准确输入旧省码和旧准考证信息,并在“打印当前考生确认单”项目中打印《PETS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考试诚信承诺书》,由考生确认、签字,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4.上半年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区)应制作报名汇总数据光盘(一式两份),并于2015年1月27日前报送省考试管理中心社会考试处。报名数据光盘信息内容为:市县代码、开考时间、考点信息、考生报名报考数据、考生保留单项合格成绩数据、考场编排数据及报考考生数码照片。
5.考生报名确认信息时,按原有规定标准缴纳考试费。
四、领取、上交试题(卷)时间
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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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试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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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试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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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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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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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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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市(区)领取试题(卷)前,需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财务室办理缴费手续,凭缴费单据和单位介绍信到社考处领取试题(卷)。
2.考试结束后,各市(区)将所属考点试题(卷)、答题卡、听力磁带一并上交省考试管理中心社考处。
五、考试的组织实施
1.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由各市(区)负责。考务要求和操作流程,应严格按照《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管理规则与考务手册》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陕试社考〔2012〕4号)要求执行。
2.严肃考风考纪。为了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维护考试权威性,各市(区)在今后的考试中必须配备相关防高科技作弊硬件设备:如手机信号屏蔽器、金属探测器、手机探测狗等,更要重视对监考人员的选聘、教育以及责任的落实,严防违纪舞弊,坚决杜绝群体性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
3.积极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要求,各市
(区)在组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中力争按标准化考点的要求设立考点。
4.切实做好试题(卷)的安全保密工作。要加强对涉考人员的安全保密和法制教育,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试题(卷)的运送、交接、保管等环节,都要严格按照《考务管理规则》及保密工作规定进行。要高度重视试题(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加强值班力量,落实安全保密责任,确保万无一失。
5.建立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各市(区)要认真填写《2015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应急通讯登记表》(附件1)、《2015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保密室应急通信表》(附件2),并在考试前10天将其送交省考试管理中心社考处。从考前3天到考试结束,值班电话应有专人值守。听力考试结束30分钟后,应向社考处报告考试动态情况。考试中如突发重大问题,必须第一时间上报省考试管理中心。
省考试管理中心值班电话:029—85220199、029—85252995。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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