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
在2014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中我校学生取得优异成绩。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和考试改革精神,促进《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试行)》的落实,全面提高我校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激发广大大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推动大学英语教学质量上一个新台阶,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我校学生参加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机构
1、大赛主办单位:教务处、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2、大赛组委会
主任:伏润民
副主任:旷锦云、尹明、王智勇
成员:李婷、高廷芬、钱红、杨有统、李娜、袭新智、田丽卡
二、参赛资格与赛事安排
1、参赛资格:在校本科非英语专业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2、竞赛方法:竞赛分初赛、决赛和总决赛三个阶段进行,由全国统一命题,包括笔答和听力两部分,听力录音采取音频播音系统播放。
3、实施过程
(1)动员和报名: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通知各学院,要求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在各班作宣传,并动员学生报名参赛,参赛学生于2014年12月18日(星期四)前到各学院报名。按全国组委会统一报名单格式汇总参赛学生名单,于2014年12月19日(星期五)前报到教务处考试中心(报名单格式见附件)。按全国组委会要求,参赛学生每人需交纳30元报名费,各学院收齐后交财务处。
(2)初赛:2015年4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 --- 11:00举行,竞赛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3)决赛:由云南省竞赛组委会统一组织,于2015年5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 --- 11:00举行,决赛地点在云南财经大学。参加决赛人数为初赛总人数的6‰。
(4)全国总决赛:2014年8月初暑假期间。
三、奖励办法
1、奖励等级
本次竞赛设五个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为国家级竞赛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总获奖比率为参加初赛人数的51‰,特等奖获奖比率为1‰,一等奖获奖比率为5‰,二等奖获奖比率为15‰,三等奖获奖比率为30‰,优秀奖获奖比率为30‰。
2、奖励形式
获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限一名)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向所在学校颁发奖状,获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获优秀奖的学生由省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学校设优秀组织奖,表彰组织工作周密、参赛学生多、获奖比例高的教学单位,向获奖单位颁发奖状。
特此通知
教务处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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