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考办字[2014]43号关于做好吉林省2015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点: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统一部署,由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以下简称PETS)将于2015年3月28日-3月29日进行,现将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12月30日
报名地点: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点(考点名单见附件)
二、报名办法
考生凭身份证报名。没有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允许凭户口簿报名;军人凭军人身份证件报名;港、澳、台同胞凭本人港、澳、台身份证报考。报名时必须按要求采集照片信息。
三、收费标准
根据吉财综函字[2000]第68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报考笔试每人120元,报考口试每人120元。
四、考试时间及内容
考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上午9:00笔试
2015年3月28日下午至3月29日口试
各级别具体考试时间:
级 别 笔试时间 口试时间
一级B 90分钟 3分钟
一级 90分钟 8分钟
二级 120分钟 10分钟
三级 120分钟 10分钟
笔试内容:笔试分四个部分,即听力、英语知识运用、阅读理解、写作。
口试内容:口试分三个部分,即考生自我介绍、2个考生根据题签交流、考生根据题签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
口试考试中2个口试考官考2个考生或3个考生。
五、PETS成绩合格线
笔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及格;
口试采用5分制,3分以上为及格。
六、PETS单项合格成绩保留
PETS单项合格成绩可以保留到下一考次。具体是:在同级别考试中,考生报名时可以自己决定报单项(笔试、口试)或两项都报,一次考试中两项都合格的发放《PETS考试合格证书》;一次考试只有单项合格的,把此单项合格成绩保留到下一考次中,如果下一考次中另一项也合格,也将发放《PETS考试合格证书》,如果下一考次中另一项不合格,将不发放《PETS考试合格证书》,且前一次的单项合格成绩不再保留。
七、PETS单项成绩合格证的发放
PETS考试实行笔试、口试分项发放成绩合格证,两项成绩都合格后发放《PETS考试合格证书》。一次考试中,仅有一项考试合格的,只发放本次考试的单项成绩合格证,若下一考次中另一单项合格,则发放《PETS考试合格证书》,后一考次的单项成绩合格证不再发放。
八、PETS成绩在自学考试中的使用
根据教试中心[1999]48号文件精神,PETS-2笔试合格成绩可以替代自学考试公共英语(一)的成绩;PETS-3笔试合格成绩可以替代自学考试公共英语(二)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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