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4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的通知
各单位:
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联合举办的2014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本竞赛旨在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院校英语教学改革精神,激发学生学习英语兴趣,促使学生打好英语知识基础,提高英语语言综合运用能力,促进大学生英语水平全面提高。
二、参赛对象
竞赛本着“积极参与、重在锻炼、努力提高”的原则,面向大多数学生。本年度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凡我校在校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其中,A类考试适用于研究生参加;B类考试适用英语专业本、专科学生参加;C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本科生;D类考试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本科生和非英语专业高职高专类学生参加。
三、竞赛时间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阶段进行。初赛于2014年4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我校举行;决赛于2014年5月11日(星期日)在济南举行。参加决赛学生从参加初赛学生中按照比赛成绩选拔确定。
初赛和决赛命题依据《非英语专业研究生英语教学大纲》、《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大学英语课程要求(试行)》、《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等文件,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测试理论和命题方法,既有利于考查参赛大学生的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又侧重考查英语综合运用能力、阅读能力和智力水平。初赛和决赛均为全国统一命题,采用书面方式进行。初赛和决赛笔试满分均为150分(主观题占90分,客观题占60分),其中听力均为30分,决赛口试满分为50分。
五、奖励办法
竞赛设全国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获全国特等奖的师生名单将在全国主要外语报刊和网站上公布;获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学生及其指导老师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获特等奖的学生均有机会参加由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委会组织的总决赛暨2014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获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六、报名办法
本次竞赛由教务处、外语学院共同组织。具体如下:
1.各学院积极宣传竞赛的宗旨和意义,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统一组织报名,不受理个人报名。
2.报名数据库由外国语学院教科办分别发送到各学院。各单位报名负责人将数据库中的“报名”字段里注明参赛级别(其中,A级为1,B级为2,C级为3,D级为4)。各学院务必于2013年12月25日下午4:00点前将整理好的报名数据库发送回外国语学院教科办曹老师处(J3-431房间,电话:86057661),过期不再办理。
3.按《2014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通知》精神和组委会规定,报名费用为每生30元。报名学院要将相应费用收齐存入中国农业银行账号,并在12月25日之前将银行缴费回执单交到外语学院教科办曹育真老师。鉴于考前相关费用支出已发生,因各种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同学报名费不再退还。
特此通知
教务处外语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来源:山东科技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