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4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和考试改革精神,全面提高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激发广大大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我院决定参加由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联合主办的“2014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A 类适用于研究生;B类适用于英语专业本科生;C类适用于非英语专业本科生;D类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的本科生及专科生。各系部学生自愿报名参加。
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由全国统一命题。初赛、决赛(含听力、笔试)满分均为150分。决赛备有口试题,加设口试地区的分数设置为200分(口试50分)。
三、时间安排:
1、2013年11月12日至11月29日为我院报名时间。由各系部责本系部学生的报名工作(按B、C、D类报名),报名费每人30元。
2、2013年12月6日前各系部将竞赛报名册和电子文档(按B、C、D类填写)及缴费单报教务处,逾期不受理。
3、2013年12月10日前教务处负责汇总后向省竞赛组织机构呈交参赛名单和报名费。
4、2014年4月13日全国统一时间进行初赛。考试时间:上午9:00至11:00,考场安排请于4月11日后在教务处网页查询,或向所在系部查询。初赛地点设在我院。
5、2014年4月15日至4月18日组织教师阅卷,评选出全国二等奖和三等奖。
6、2014年4月20日将参加决赛的学生名单报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7、2014年5月11日全国统一时间进行决赛(考试时间:上午9:00至11:0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表彰形式:
本竞赛四个类别均设四个全国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织机构根据决赛成绩确定。总获奖比率为参加初赛人数的51‰,特等奖获奖比率为1‰,一等奖获奖比率为5‰,二等奖获奖比率为15‰,三等奖获奖比率为30‰。获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限一名)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获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获得特等奖的选手将代表学校参加2014年夏季举行的全国总决赛暨英语夏令营。学院也会根据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对系部、老师和获奖学生进行物质奖励。
请各系部认真做好本次竞赛活动的宣传和报名组织工作,报名参赛学生按竞赛要求抓紧赛前准备,力争取得好的成绩。
教务处
2013年11月12日
来源: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