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
山东省赛区参赛组织办法
一、参赛目的
参加竞赛的目的是评估我省中学英语教学水平,调动广大中学教师教外语和学生学外语的积极性,提高学生运用外语的能力,促进提高中学外语教育质量。
二、组织领导
全省竞赛工作由本会组织实施,成立以理事长为主任的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竞赛组委会)。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本会秘书处(省教学研究室)。各市教研部门和外语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成立相应的参赛组织机构,由一名高中英语教研员或本会理事担任主任,负责本市的参赛组织工作。
三、参赛对象
全省城乡普通高中各年级的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
四、竞赛报名
1、9月26日前学校向县(市、区)参赛组织机构报名。
2、9月28日前县(市、区)向市参赛机构报名。
3、9月30日前各市向省竞赛组委会报名。
报名时提供参赛年级和参赛学生数量。
五、参赛经费
本次竞赛按有关规定收取初赛、复赛和决赛试卷、录音磁带、证书、运送等成本费,每人4.5元。全省的复赛和决赛不再另行收费。
六、奖励办法
竞赛设一、二、三等奖,全部为师生同奖。奖励比例按全国竞赛组委会规定执行,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证书。
七、注意事项
1.各级参赛组织机构和参赛单位要高度重视竞赛活动,及时做好参赛的宣传和组织工作,严格遵守竞赛保密纪律,自觉维护竞赛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各地报名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学生参赛,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竞赛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3. 各地应认真探讨通过外语竞赛推动外语教学改革,提高外语教学效益的途径,不得因竞赛而打乱正常的教学秩序。
4.本次竞赛的初赛、复赛和决赛等项工作依据全国竞赛章程另行通知。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