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新大教字[2013]85号)
新疆大学教务处文件
新大教字[2013]85号
关于2013年下半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教考试厅[2012]2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和语种
考试时间:2013年12月7日(上午笔试,下午口试)
考试语种:英语(PETS-5)、日语(NNS),俄语(тпря)。
二、报名日期和办法
1.报名日期: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的9月15日至10月25日。考生可以函报,但必须提前与考点联系(联系电话:0991-8583363)。
2.报名办法:采取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两种办法。集体报名须持单位介绍信和考生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报名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军人凭相应的身份证件)。报名时,考生须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函报考生,还应向考点提供有考生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考生考试时所持身份证件必须与报名时所持身份证件一致,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胜利路14号新疆大学校本部教务处考试中心(和园内)
联系电话:0991-8583363
说明:限工作日报名
四、考试成绩及发送办法
1.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评卷并将成绩通知各考点。
2.成绩报告单(合格证书)将在考试后两个月左右由考点转发给有关单位或个人。
3.考试成绩对于申请公派留学有效期为两年,如作为其他用途的,由各成绩使用单位自行决定。
请各单位将本通知要求尽快转发到拟申请公派留学及已获公派留学资格但外语未达标人员按时报名。
附件1:2013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人员报名统计表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教考试厅[2012]2号)
新疆大学教务处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