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社办发〔2013〕75号
关于2013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
(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399号)要求,现将2013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英语、法语、日语和阿拉伯语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成绩查询
各市(地)考生可登陆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3年8月28日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3年8月28日印发 共印25份
来源: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