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报名时间:
2013年8月27日至9月20日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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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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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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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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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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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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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级口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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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译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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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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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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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口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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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译实务(交替传译、同声传译仅英语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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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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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口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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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译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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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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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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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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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级笔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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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译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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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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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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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级笔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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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译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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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二、三级翻译考试报名条件完全放开,不受年龄、身份、学历等任何附加条件的限制,报名时也无需报考人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等。
(二)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者,持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可免考相应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只考《口译实务(同声传译)》1个科目。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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