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二次BFT考试于7月20日举行,请北京地区考生于7月15日至19日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要求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外专发【2011】1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工作的指导意见》附件2-3《考生须知》第二条:手机等电子设备一律禁止带入考场。第十条:手机等电子设备一律禁止带入候考室和口试室。附件4《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二章第六条第一款: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友情提示:请不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备考室及口试室,一经发现,将按违纪处理。手机等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
北京7月15日起,点击:【登录】进入登录页面,登录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初次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如有问题请速联系:
电话:(北京)010-65240517 / 65145026
Email:kw@bf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