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3〕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分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根据有关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现就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请各地及时向社会公布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通用标准,向考试人员核发考试成绩通知书,并提供有关成绩查询服务。
三、各地区、各部门和中央管理的企业人事部门可根据《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结合全国通用标准,按照管理权限确定本地区、本部门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和有效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3年5月31日
温馨提示:
为了方便各位考生领取成绩单,请考生在报名时记下自己的报名序号,到时凭报名序号能方便的找到成绩单。
另请注意以下事项:
1、如人数较多的单位,请尽量由单位人事科统一代为领取(凭单位公章),来之前请查询并记下所有职工的报名序号并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2、如个人前来领取成绩单,则请携带准考证,如准考证已遗失,请携带身份证并提交自己的报名序号;
3、代他人领取成绩单则需携带他人的准考证或身份证。
4、此次考试凡参加了考试的考生(除缺考、违纪和零分外)均有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