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下半年山西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考点:
2013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定于9月14日至15日举行。为做好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考点在组织报名前,试卷保密室必须具备由山西省国家保密局核发的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未取得保密室合格证或不在有效期的考点为不合格考点,不得组织报名。对不合格考点擅自组织报名的我省将不接收报名信息,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考点自负。
二、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至6月30日;报考等级为一、二、三、四级。
三、为提高考试效益,确保考试安全,从本次考试起,报名
人数在300人以下的暂停设置考点,省招考中心不予接收报名信息。报名前学生人数较少的考点可先进行预报,预报人数不足300人的可将学生介绍到邻近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
四、各考点要加强报名管理,认真执行报名工作流程,严格报名资格审查,要求考生当场核实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和保留单项合格成绩的原准考证号),并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上签字。由于考生信息错误引起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考生报名数据一经上报,不再更改。
五、考场及准考证号由省统一编排,各考点须将考生报名信息(包括数据和相片)汇总后制成光盘,于2013年7月8日至9日上报省招考中心,统一进行准考证号编排。
省招考中心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长兴南街长风商务区。
六、各考点来省编排考场时,须将报名考务费发票(返还部分)带来交省招考中心财务室。发票须注明:英语等级考试、单位全称、开户行名称、帐号、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