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校拟接收部分调剂硕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招生(公费),名额有限,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请尽快与调剂专业所在学院联系。可接收调剂的专业详见附件。
一、调剂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单科、总分)。
2、工学专业必须考数学。
3、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
4、只接收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
5、不接受同等学力(专科毕业生)和在职考生调剂。
二、调剂办法
调剂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填写个人调剂志愿。调剂专业所在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生的调剂资格,发放复试通知。
三、拟接收调剂专业、领域
学院代码及名称
|
调剂专业(领域)代码、名称
|
学院调剂联系人
|
003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085201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
杜劲:15853120838, dj84105@126.com
办公地点:3号教学楼(机电楼)A206
|
00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204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
李梅:89631230,13854137578 limei@spu.edu.cn
办公地点:2号教学楼(轻化楼)B307
|
006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
085216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
段洪东:0531-89631215,13153035598,hdduan@163.com
办公地点:1号教学楼(食工楼)B307
|
四、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31-89631518
传真: 0531-89631518
E- mail: yzb1043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