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县政府日前出台《武义县非武义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县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规定,2013年中考报名之前已经在我县初中学校就读的非武义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具有我县初中正式学籍并在我县初中学校有连续三年的学习经历,同时符合当年初中升高中的其他报考条件;在2013年及之后进入武义县初中学校就读的非武义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间为当年的9月),必须同时具备武义县初中正式学籍并在武义县初中学校有连续三年的学习经历,同时符合当年初中升高中的其他报考条件;父母双方持有浙江省(武义县)普通人员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父母其中一方在武义县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年及以上或父母双方在武义县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二年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毕业学校参加初升高(中考)报名,并按规定在毕业学校参加金华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来源:武义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