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回户籍区中考5月10日前申请
本报讯(记者李莉)每年中考都有部分学生选择回户籍所在区参加中考。今年择区中考的学生须在5月10日前提交申请。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凡具有北京市正式户籍,且学籍(往届生为原毕业学校所在区县)与户籍不在同一区县的考生,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县报考(只能选择其一)。选择回户籍报考的考生,其考试及录取均在户籍区县进行。
今年计划回户籍区县报考的考生须在5月10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过期不予办理。考生需填写《2013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回户籍区县报考考生申请表》,此表由学籍所在区县中招办下发。考生填写后,于5月10日前交给学校,各初中校对申请回户籍报考的考生进行资格认定,审核同意后,于5月14日将申请表汇总,报本区县中招办。区县中招办审核后将申请表留存一年。
回户籍区县报考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和中考报名号,于5月16日8时30分至12时到户籍区县中招办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并交纳报考费。
回户籍区县报考的考生应在学籍所在区县报名,并建立电子档案,参加体检、初中毕业考试和体育现场考试。户籍区县中招办须向考生讲解本区县志愿填报和考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向考生提供新的报名号。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