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现已公布,根据报考我校考生的初试成绩情况,我校在部分专业将接收调剂生,现将接收调剂专业、调剂要求等说明如下:
一、接受调剂专业
1. 学术型研究生:
学科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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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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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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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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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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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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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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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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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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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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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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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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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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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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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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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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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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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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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与教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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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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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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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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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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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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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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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典文献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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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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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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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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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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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Z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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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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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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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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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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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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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与分子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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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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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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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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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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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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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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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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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物理与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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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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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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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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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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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与信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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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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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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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舞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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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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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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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领域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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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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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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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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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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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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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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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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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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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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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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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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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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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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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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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体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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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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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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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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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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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剂要求
1.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国家教育部统一划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
2.报考专业同调剂专业为相同或相近(不得跨学科调剂),且与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的学科、专业相符合。统考科目相同,业务课至少一门相同。
3.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调剂系统办理调剂手续,否则调剂无效。
三、调剂程序:
1. 4月初“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将开通,届时考生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选择我校作为第一志愿调剂单位,办理调剂手续。我校最终以该网站考生提交的调剂信息为准。
2.我校根据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先后顺序、考研初试成绩和本科毕业学校等对考生进行筛选,并通过该网站给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要及时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我校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
4.根据复试结果,我校将拟录取的考生置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待录取状态”,考生要及时确认。确认的考生即视为被我校录取。我校将通过传真方式向考生的原报考单位发“调剂调档函”,调取考生报考材料,届时请考生尽早与原报考单位联系,提交书面“调剂申请”,办理调档手续。
5.我校收到考生报考材料后,向教育部报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考生相关报考材料者,视自动放弃处理。
6.我校复试工作将在四月中旬进行,复试时间及安排将于四月初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公布。我校不再采用其它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通知。
7.需调剂的考生,请直接按上述程序办理,恕不接受电话咨询。
研究生学院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