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初中升学考试中体现教育公平和对残疾学生的关爱,哈市从2012年起,对听力残障的初中毕业升学考生可免试中考英语听力,其听力成绩按英语笔试成绩折算后计入英语成绩总分。
免试对象
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应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初中毕业升学考生。
申请免试程序
达到残障标准确不能参加测试的,由考生本人和家长在中考报名时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哈市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等有关诊断与证明材料;经考生所在学校英语任课教师签字,学校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区、县(市)教育局复检同意加盖公章,报市招考办批准后方可免试。
成绩折算方法
英语听力成绩为听力残障学生英语笔试成绩除以卷面笔试满分值(取小数点后两位)再乘以英语听力项目满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