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在四川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员的通知
各有关市(州)招办:
为适应民航运输业发展的需要, 2012年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将面向全国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1500多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飞计划
2012年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拟计划在四川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本科学生250名(具体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数为准)。学制四年,本科,提前批录取。
二、培养目标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飞行教师,四川航空公司、成都航空公司、海南航空公司、首都航空公司、天津航空公司、春秋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等全国各大航空公司飞行员。
三、招飞条件
1、招飞对象和范围:参加2012年四川省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男性文、理科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航飞行人员背景调查标准。
3、身体条件:符合民航飞行人员体检标准。考生自荐可按照《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飞体检标准》进行自我检测,不符合条件者不得报考(详见附件1)。
4、文化条件:高考成绩达到民航总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照顾)。
四、招飞程序
1、报名工作由各市、州招办负责组织实施,并将汇总名单《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送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2、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将派员在各市、州设点,对报名学生进行目测筛选、初步检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将组织通过初步检查的学生进行招飞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经招飞初检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招飞大体检;体检实行单项淘汰制。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自理。
4、考生须缴纳面试体检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执行。
5、对体检合格考生,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将派员到考生所在中学及其父母所在单位进行背景调查。
6、背景调查合格者于6月16日,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医学鉴定中心(四川省广汉市)进行身体复检及心理健康测试。
7、对复检合格并且达到民航总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8、录取考生必须服从学院统一安排,同用人单位(各航空公司)签定培养协议。
五、工作要求
各市州县(市、区)招委办公室应高度重视民航招飞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并安排专人负责招飞工作的组织、管理、宣传等;各普通中学应指定专人具体承办招飞事宜,严格按照招飞条件,对报名学生的身体、思想、现实表现、学习成绩和本人及家长的报考态度等逐项进行分析,全面衡量,确定推荐名单,切实把好招飞的第一道关口,凡不符合招飞条件的考生不得报名,不得上站参检。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邮政编码:618307
联系电话:0838-5182049,0838-5182087(传真)
联系人:罗老师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