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2012年中考志愿填报时间:6月10-25日
(一)录取原则
1.统一宣传、统一网上填报志愿;严格计划管理、统一集中录取;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促进公平;考生一经录取,不退录、不换录、不补录。
2.不录取未参加报名考试的考生,不录取无志愿的考生,特殊计划不录取未经公示的考生。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原则上根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择优录取,择校生计划严格执行“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规定,原则上由招生学校与考生双向选择后,根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录取。中职学校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3.州直高中阶段学校、民办清江外国语学校、民办来凤高级中学、经省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在我州招生的州外高中阶段学校,面向全州招生。县市属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本县市考生(以考生报名号为准),不得跨区域招生。
4.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录取名册签发由州教育局监印、统一编号、加盖录取学校章和州招办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录取通知书是学生注册学籍的唯一依据。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由省、州教育行政部门下达。州教育局对全州招生计划进行宏观管理,加强生源预测和对县市招生计划编制的指导、协调和审核。各县市教育局根据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充分考虑本地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情况,确保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合理、普职比例协调,科学合理编制本县市招生计划,逐级上报审批。
为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示范(重点)高中,可将一定比例的指令性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招收平时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表现优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简称配额生)。配额生实行教育行政部门监督、初中推荐、高中综合考查的招生办法。招生学校制订计划分配方案和录取章程,经县市教育局初审、州教育局批准后公布实施。
为了增加农村户籍学生共享优质高中教育的机会,提高农村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增加省级示范高中专项计划,实行“县校对口合作”模式,定向招收农村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就读(简称飞翔计划)。县市教育局与对口省级示范高中签订合作协议,制定招生实施方案,经州教育局初审、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实施。县市教育局要认真做好生源组织和考生资格审查,配合招生学校做好招生和学生跟踪服务工作。
(三)志愿填报
6月10日—25日,每日8:30—21:00,考生凭报名号和密码上网填报和修改志愿。填报志愿网址印在考生准考证上,初始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码,考生首次登陆网上志愿填报系统时,必须修改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修改后的密码。考生应充分理解招生政策,及时准确了解招生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填报和修改志愿。因考生本人保管不慎泄露密码、请人代填志愿、错过填报志愿时间、违反志愿填报规程、了解招生信息有误等原因造成的志愿错填、漏填、无效等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要先填好志愿草表(样表附后,可从志愿填报网下载),再上网填报,以提高填报速度和准确性。填报志愿结束时要安全退出填报网页,避免他人恶意篡改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后,要再次登录查询志愿,若查询到的志愿与志愿草表一致,可以确认填报成功,查询结束也要安全退出填报网页。
各县市招办和初中学校要认真宣传讲解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等,强化网上填报志愿的演练和技术指导,为考生上网填报志愿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做到招生政策“须知尽知”、志愿填报“应填尽填”,提高志愿填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禁止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代填代改志愿,禁止违背考生意愿强制或变相强制考生填报某校志愿,禁止限制或阻挠考生填报志愿,禁止封锁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
设三个普通高中录取批次和一个中职学校录取批次,批次间及批次内志愿可以兼报。考生根据录取批次、招生计划和本人志向,选择一个或多个学校填报,可以填报一个或多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可以填报一个或多个学校志愿。相对高分的考生,适当多填批次及学校志愿,可以增加录取机会。
(四)统一集中录取
普通高中各批次内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先将填报了某一批次志愿的考生按照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数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根据排序先后将考生按照填报的学校顺序,投档到第一个有计划余额的学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指令性计划控制在计划与志愿1:1.02以内、择校生计划控制在计划与志愿1:1.05以内。
第一批恩施高中(指令性计划)、县市一中(指令性计划)、恩施高中(择校生计划)、清江外国语学校安排在第一批录取,设四个学校志愿(恩施高中(指令性计划)、恩施高中(择校生计划)当作不同招生单位)。
录取时,州招办将志愿数据库分别提供给各学校,由学校审查录取。配额生在指令性计划志愿中录取,由学校根据计划分配方案、录取章程和公示名单进行录取,志愿不足时依次递补,直至计划额满。择校生和民办高中由学校与考生双向选择后录取。
第二批县市一中(择校生计划)、县市民办高中安排在第二批录取,设二个学校志愿。
录取时,州招办将志愿数据库分别提供给各学校,由学校与考生双向选择后录取。
飞翔计划安排在本批次,单设一个志愿。各县市招办根据省、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预录后报州招办审核录取,录取时间安排在县市一中指令性计划之后、择校生计划之前。
第三批县市一般高中安排在第三批录取,各校指令性计划和择校生计划分别为一个招生单位,设三个学校志愿。
录取时,州招办将志愿数据库分别提供给各学校,由学校审查录取。择校生和民办高中由学校与考生双向选择后录取。
中职学校设三个学校志愿。
州外中职学校按照计划与志愿1:1比例录取。州内中职学校录取时,州招办将志愿数据库提供给各学校,由学校与考生双向选择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提交州招办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有关中职学校要提高办学水平,大力宣传国家关于中职招生的鼓励政策和优惠措施,积极完成招生录取任务。
(四)补录
统一集中录取结束后,州内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以安排补录。学校通过网络查询考生录取状态和报名信息,征集未被录取的考生志愿,普通高中9月10日前、中职学校12月上旬以前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到州招办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