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五年制师范招生质量,增强服务地方基础教育的能力,决定对今年报考我校五年制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继续进行专业考试,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考对象:
有一定相关专业基础或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教育专业:素质40分(视唱20分、节奏与模唱20分)、声乐35分、舞蹈(或器乐)25分,总计100分。
美术教育专业:静物素描100分。
学前教育专业:唱歌50分(自选歌曲30分、节奏与模唱20分)、舞蹈25分(自选舞蹈或舞蹈动作模仿)、口语25分,总计100分。
三、报名方法:
报考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在考生所在学校领取或登录我校网站www.tzsz.net下载,也可在考试报名处领取);凭报名表于指定时间到我校报名,领取考试准考证,同时提交同底版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报名考试费60元/人,在考前按规定收取。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
为方便考生,本次专业考试集中安排两次,考生可选择任一次参加考试。
①2012年5月5日-6日 8:00--17:00
②2012年5月12日-13日 8:00--17:00
考试地点: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春晖校区(泰州市春晖路100号)。
所有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于当天上午7:30时前,持报名表到考试地点报到。
五、考试及录取办法:
l.凡志愿报考我校五年制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均应参加专业考试。
2.考生持准考证进入考场,所需的歌谱、乐器、录音带、画具、颜料等自备。
3.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4.各专业考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合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18日起公布,并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5.考生按泰州市招生办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填报志愿。
6.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学前教育专业要求,在政治思想品德、专业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按中考文体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