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〇一二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1号)及《关于做好二〇一二年同等学力员
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2]14号)精神,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承担组织实施201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考务工作,现就做好2012年全国统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2年5月27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二、考生报名工作
(一)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和《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的规定,自2012年起,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全部 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www.chinadegrees.cn)”(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
信息平台将在2012年2月20日至3月20日期间开通2012年全国统考报名申请功能,报考者可在此期间登录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信息平台的工作流程及要求见附件1。
(二)报考者的报名资格及报考语种和学科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2012]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报考者一般应在接受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的,必须经学位授予单位同意,方可完成报名并参加考试。
(三)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2012年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2012年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方可进入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4日,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本次报名无效。
三、现场确认
所有拟参加2012年全国统考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务必于2月28日(不含28日)前完成网上注册申请(电子照片规格见附件2),28日下午3:00在云南师大一二一校区研究生部学位办集合去进行现场确认(含照相、指纹采集等个人特征信息采集),届时请带好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按学术硕士培养方案规定所修课程成绩单(学院盖章有效)。然后才能进行网上报考等相关工作。
请各有关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位参加过贵学院2008年1月后开办过的研究班的学员,以免有意报考者错过这最后一次机会!
因教育部今年改革相关报考工作,通知未竞事宜请联系学位办石老师,办公电话:5517198。
附件:1.2012年全国统考工作流程及要求
2. 电子照片规格
云南师范大学学位办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12年全国统考工作流程及要求
1. 学位授予单位发布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信息。
有关学位授予单位,通过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本单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信息,以及培养方案、课程考试成绩有效期、全国统考成绩有效期等信息。
2. 申请人员通过信息平台提出申请,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务必按学位中心网上规定大小像素等否则无法上传)。
3. 信息确认
申请人员在拟申请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现场确认:提交规定的书面材料(原件),采集图像与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等,接受资格审查。
4. 资格审查
学位授予单位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将资格审核结果录入信息平台。并将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转入在册申请人信息库。
5. 全国统考考务管理过程及时间安排
①2月20日前,考生注册、申请考试并确认信息。
②2月20日至3月20日,在册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参加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并在学位授予单位审核通过后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
③3月26日前,学位授予单位审核报考者资格。
④4月4日前,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
⑤4月5日至4月12日,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登录信息平台分配考场、编制准考证并将相关书面材料报送学位中心。
⑥5月10日至5月27日,考生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⑦5月27日,全国统考,考生通过指纹验证后方可入场考试。
考生报名流程
附件2
电子照片规格
1.图像规格:567像素(高)×390像素(宽),头部宽度为248至283像素,头部长度为331至39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图像文件大小为10KB左右,JPG格式。图像尺寸为48毫米(高)×33毫米(宽),头部长度为28至33毫米,头部宽度为21至24毫米。
2.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3.要求: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照片背景为白色或蓝色。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着深色上衣。
4.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 附
国务院学位办
关于做好2012年同等学力人员
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
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学位办[20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人教、科教)司(局),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现将201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分别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申请外国语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外国语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
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组织。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有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作物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等33个学科。在这些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要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外,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二、考试时间
2012年5月27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
三、考试报名、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
自2012年起,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
学位授予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和《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的规定和要求受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
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即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9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凡进入“信息平台”的申请人,须在每年3月20日前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参加考试的地点。考生一般应在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必须经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同意。
学位授予单位要认真核对考生的资格、报考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等信息。发现不符的或有弄虚作假的要及时纠正或取消申请资格。
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信息的汇总、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位中心”另行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位中心”的统一安排,组织本地区的考务工作。
四、考试大纲及指南
所有语种和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中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三个学科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历史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为命题依据;软件工程学科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为命题依据;城乡规划学和风景园林学二个学科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建筑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为命题依据;护理学学科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临床医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为命题依据;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学科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为命题依据。
所用语种和学科对应的考试大纲及指南的版本: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作物学等学科使用第一版;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生物学、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农林经济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二版;教育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地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三版;经济学、临床医学和法语等学科(语种)使用第四版;英语、德语和日语等语种以及法学学科使用第五版;俄语使用第六版。
五、成绩下达和公布
考生考试成绩将下发至有关学位授予单位。考生、学位授予单位及用人部门也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生的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六、其它
(一)“学位中心”要根据国家关于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做好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各项考务工作。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认真负责,规范管理,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考务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本地区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要坚决避免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对于不负责任或徇私舞弊,造成考场纪律松弛、考风不正、作弊严重的考区,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