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简介: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是经教育部批准,由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联合主办,英语辅导报社承办的全国唯一的大学生英语综合能力竞赛。本竞赛是全国性大学英语学科竞赛。旨在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精神,促进大学生英语水平的全面提高,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鼓励英语学习成绩优秀的大学生。
二、参赛对象
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 A类适用于研究生生参加;B类适用于英语专业本、专科学生;C类适用于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D类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的本科生和非英语专业高职高专类学生参加。
三、时间安排及报名方式:
1、2月28日至3月7日为报名时间。由各班班长负责本班学生的报名工作,根据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委会的收费标准,报名费为30元/人。
2、3月7日前各班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将报名学生名册汇总表电子文档(见附件)发送至5277033@qq.com ,报名费交两校区报账大厅,并到红河校区知津楼J-C1502出示缴费收据确认报名,星湖校区班级的缴费收据可由本班大学英语任课教师转交,或将收据拍照、扫描,注明班级信息,把图片发送到上述邮箱。
3、4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初赛,初赛由全国统一命题,包括笔答和听力两种方式。初赛听力采取调频广播的形式。考场安排请于4月4日后在外国语学院网页(http://english.cqwu.net)通知栏中查询。
4、4月8日至4月11日组织教师阅卷, 评选出全国二等奖和三等奖。
5、4月15日将参加决赛的学生名单报上级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并在外国语学院网站通知栏公布初赛成绩。
6、2012年5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全国统一时间进行决赛,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评奖办法:
本次竞赛四个类别均设四个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织机构根据决赛成绩确定。总获奖比率为参加初赛人数的51‰,特等奖获奖比率为1‰,一等奖获奖比率为5‰,二等奖获奖比率为15‰,三等奖获奖比率为30‰。获特等奖的学生名单将在全国主要外语报刊上公布。2012年暑假期间举办201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总决赛暨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赛、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和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英语风采大赛等活动,获特等奖的大学生均有机会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部分优秀选手将被选派出国参加国际大学生英语竞赛和访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