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象:通过我校2011年12月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见研究生部网站)
具体时间: 3月15日(星期四)下午2:00—4:00
3月16日(星期五)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
地 点: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1号楼研究生部408室
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硕士学位证书和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获省部级教学、科研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具有代表性的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等(原件及复印件);
6.博士学位论文指导费(具体金额参见入学前和我校签订的协议书);
有关住宿问题:
需要在我校长期住宿的学员,请直接和我校宿管科联系:
联系时间:周一~周五,上午8:30-11:00,联系电话: 021-35373091
办理住宿手续前,请先办理报到手续,并携带论文指导费发票和身份证。
重要提示:
1.本次论文撰写时间为2012年3月至2012年12月,论文答辩时间为2012年12月中下旬。
2. 通过答辩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将于2013年3月获得学位。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同力博士需通过网上3个月公示期后,方可发放学位证书。
3.如无法在此期间完成论文写作,则无法申请学位。
4.申请学位时间不可延长或提前,请安排好个人工作和学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