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湖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的通知》(鄂教高〔2006〕34号)和《关于开展湖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院校验收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0〕16号)等文件要求,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专家,于2011年1月至11月,分别对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等7所高职院校的示范性建设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专家组根据各院校的示范院校建设方案,对照建设任务书,重点审议了各院校示范性建设工作的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和成效、重点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效、示范性建设工作取得的基本经验与辐射作用、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使用效果等。在综合各专家组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同意武汉商业服务学院、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院校通过省级验收,并授予“湖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称号(名单见附件)。对纳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十堰职业技术学院、襄樊职业技术学院、鄂州职业大学等8所省级示范性立项建设院校,授予“湖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称号(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示范性高职院校根据“十二五”时期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要求,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凝练办学特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提升服务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充分发挥示范院校的示范辐射作用,促进全省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附件:湖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名单
二O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湖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名单(15所)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
鄂州职业大学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
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