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关于2012年同等学力人员 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 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1】70号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精神,今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按照提出学位申请、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课程考试与全国统考、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的程序进行。学位申硕人员、学位授予单位、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均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完成相关工作。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的报名、组考等工作也通过此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平台须先采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含学位授予时用的电子照片)、申请人的图像和指纹(参加全国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用)作为个人特征信息纳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相关的管理工作中,为此学校决定开始采集信息,务请准备参加2012年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的人员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输入本人基本信息、学位申请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并按规定日期到研究生院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摄像、采集指纹)。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9年3月底之前获得的学士学位)。所报考专业需是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且具有相应的指导教师(《首都医科大学接受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
二、接受网上申请时间及网址:
1.时间:2012年1月15日 至 2012年2月18日
三、现场确认事宜:
1.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2月20日至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2.现场确认地点:首都医科大学形态楼413房间。
3.提交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字迹清晰);
(2)大学本科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字迹清晰);
(3)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字迹清晰);
(4)与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版本的纸质版照片(3张2寸);
四、注意事项:
1.电子照片要求:
(1) 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着深色上衣(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照片背景为蓝色。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
(2)图像规格:567像素(高)X390像素(宽),头部宽度为248至283像素,头部长度为331至390像素,分辨率300dPi,图像文件大小为10KB左右,JPG格式。图像尽寸为48毫米(高)X33毫米(宽),头部长度为28至33毫米,头部宽度为21到24毫米。
(3)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4)上传的电子版照片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
2.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前须在信息平台上注册并上传合格的个人电子照片。现场确认须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亲自到场采集图像及指纹,签署《诚信承诺书》,接受资格审查。因本人未到场或携带材料不全,没能进行现场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3.待学校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将审查结果录入信息平台,申请人可以通过登录信息平台进行查看审查结果及学校的相关通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以于3月份通过信息平台报名参加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并在线支付考试报名费用,下载准考证等(具体时间将在信息平台中另行通知)。申请人应考入场时,除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外,还需进行指纹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在册申请人在通过我校相应专业校内的所有课程考试、全国统考后,即可通过信息平台向我校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学校审核后组织论文答辩。
4.自2012年起,国家将使用信息平台进行同等学力相关的工作。请各申请人员务必加以重视,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注册和现场确认,我校只进行一次现场确认,无后补。
5.自国务院学位办启用信息平台后,申请人员的学位申请注册、考试成绩备案、统考考试报名、成绩发布、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的大量工作都会使用到信息平台上的信息。所以,申请人员在信息平台上填写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上传照片的电子照片以及上交的纸质版照片将用于个人的学位证书上,因此,申请人员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必须严格符合国家要求。
五、说明
1.凡在我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于我校接受资格审查并在北京参加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我校不予承认。
2.我校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分两次进行,即:春季招生(只招收申请专业学位人员,每年10月份开始报名)和秋季招生(只招收申请科学学位人员,每年6月底开始报名),凡外国语水平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有关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
3.联 系 人:宣登峰;联系电话:010-8391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