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日前发出通知,进一步明确全省普通高校专业收费类别,其中,专业学费低的标准为2900元/生/学年,高的为8000元/生/学年。
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迅速发展,各高校专业设置也随之增多。据统计,全国本科专业从1998年十一大类249个专业,新增到2011年十二大类469个专业。当前,我省高校现行专业收费类别的划分,已经不能适应高校专业设置的需要,因此,必须进一步明确专业收费类别。
在各专业学费标准中,低的为农林类专业,按2900元/生/学年收取;高的为艺术类专业,如建筑类的景观设计,按8000元/生/学年收取。文科(文、史、哲)类专业,如中国语言文学类,按3100元/生/学年收取;文科(经、管、法、外)类专业,如新闻传播学类,按3300元/生/学年收取;理工类专业,如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等,按3700元/生/学年收取。
据了解,我省新的收费类别从2012年开始执行,最迟在秋季开学到位。此前有关的收费类别与新类别不相一致的,均以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