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人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文)的有关精神,从2012年起,在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前,须在管理系统平台中完成信息录入、电子照片上传、指纹和图像采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同等学力硕士人员需修完拟申请专业的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在学籍有效期内才能注册该系统。
2、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方式申请 重庆大学 硕士学位并拟参加国家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人员须于当年2月28日(周末、节假日除外)前在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在职硕士/同等学力申硕网页或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中申请人注册、登录后完成所有信息录入,并于当年1月5日~2月28日(周末、节假日除外)到重庆大学研究生院进行资格认证并采集指纹和图像等工作,否则不能参加当年的国家水平考试。
3、资格认证时请携带学士学位证书(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原件、身份证原件、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原件、已通过重庆大学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单(成绩单需备注第一门课程成绩时间),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一式二份。
4、成绩有效期:第一门课成绩时间起算至答辩授位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六年。为此申请资格审查即申请参加国家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时间:第一门课成绩时间起算至申请资格审查时间不超过四年。
5、办理同等学力人员资格认证的时间为每年1月5日—2月28日(周末及节假日不办理)。
咨询电话:
重庆大学学位办:023-65111646(备注:申请重庆大学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