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业的研究生课程班学员可于3月26日—3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到诚信楼812室办理同等学力资格审查手续,届时应携带: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已通过外语及学科综合考试的学员,请点击:研究生院学位办主页—同等学力—成绩查询,查询相关科目序号,并将序号,合格考生编号按填入资格审查表。其中2008年的合格考生编号,教育部学位中心并未向我办提供,请考生自行查询,查询网址www.chinadegrees.com 。
4、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须复印封面,目录,正文以及论文刊号信息,用稿通知无效)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须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6、研究生课程班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下载并填写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毕申请时提交。
上述材料提交后,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组织人员审查,通过名单将于4月30日左右在研究生院、学位办网页公布,通过者可按照学院安排进行论文写作。
不符合申请条件者恕不办理!本次通过资格审查者最早在2012年下半年安排答辩,一律不办理提前答辩手续,特此通知!
友情提示,经过统计,在历年资格审查中,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多出现在:
1、论文字数未达要求。按照要求,单人作者论文正文须超过3000汉字,双人作者正文须超过4000汉字,多人作者论文不予承认。
2、论文发表在无刊号或无正规出版刊号的刊物上。论文必须发表在有国家正式刊号的刊物上,判断刊物是否合规,可查阅国家出版总署网站或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或直接致电期刊杂志社。近期我办在审查中,发现多起冒用、盗用正规期刊刊号的情况,希望学位申请者注意核实期刊信息,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3、论文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专业无关,或所写文章学术性不强。
4、论文署名与登记姓名不符,且没有刊物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