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资格
1.申请人必须为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并通过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相关考试;
2.申请人必须通过我校校内外国语、政治及学位课考试;
3.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申请人应在申请学位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做出成绩,近年来有公开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学科、专业相关的且申请人为前两位作者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二、网上申请
特别提示:
1.“上传电子照片”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学位证书制证使用(为最终在学位证书上使用的照片),各位申请人一定要根据网站要求到专业照相馆拍摄,并保存好照片纸质版和电子版;
2.“填写基本信息”中的“前置学位”指本次申请学位之前最后获得的学位,一般可理解为本科学位。
3.“提交学位申请”中“学位申请年月”填写本次网报时间;“学号”填写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编号;“进修班”按“XXX学院XXXX年XXXX专业”格式填写,例如:教育科学学院2009年发展与教育心理学;“院系”填写本次申报专业所在学院(所)。
4.招生单位无权修改申请人网报信息,请申请人务必在现场信息采集之前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三、现场确认
时间:2012年2月25-26日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研究生教学楼(具体房间号会张贴在教学楼入口处)
(一)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二代身份证及三证复印件;
2.《东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审查表》,见附件);
3.公开发表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程序
1.院所审核
(1)审核申请人课程进修班成绩,校内外国语、政治及学位课考试成绩,并为申请人出具已修课程成绩单一份,加盖院所公章;
(2)审核申请人公开发表学术成果是否符合申请学位要求,并留存复印件;
(3)对符合条件的,在其《审查表》上填写相关内容、审核人签字并加盖院所公章。
2.学位办审核
(1)申请人持院所出具的成绩单、《审查表》,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二代身份证及三证复印件到研究生教学楼进行审查,学位办审查合格后,在《审查表》上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同时留存三证复印件及成绩单;
(2)申请人持《审查表》进行图像和指纹采集。
(三)图像、指纹采集
1.申请人上交《审查表》,出示二代身份证;
2.核对申请人上传照片、身份证,并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左右手各3个手指)。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旁人无法代办;
3.打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一份签字交还存档,一份申请人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