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个学期紧张忙碌的学习后,兰州市44万中小学生将从1月12日起迎来愉快的寒假,新学期将于2月27日正式上课。兰州市教育局要求,各校(园)要充分保证师生假期休息的时间,禁止教师利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和其它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及其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
根据校历安排,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于2012年1月11日结束,寒假自1月12日开始,2月24日结束。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从2012年2月27日开始。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各学校放假前要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尤其要加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交通法规,在生活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切实保障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并严格按照《兰州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寒假期间,各校(园)必须安排校领导及教职工值班,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责任到人,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各校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出现重大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严禁压案不报或瞒报。
假期中,各学校一把手手机保证24小时开机,学校一般不宜组织教师及学生到外地开展集体活动,如确需组织,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提倡学校集体外出旅游,如出现安全问题,要追究组织者及审批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