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从潍坊市教育局获悉,2012年全市中小学假期时间安排时间出炉。小学、初中寒假时间为4周,从1月16日开始至2月12日;高中寒假时间为3周;从1月17日至2月6日。按照要求,严禁各校在假期期间组织集体上课或统一安排自习。寒假期间,市教育局将加大随机督查力度,对违反假期办学规定的学校,一经查实,是市级规范化学校的,一律撤销其称号,并按有关程序责令主管部门撤销学校校长职务。对违规组织学生补课、违规家教的教师,一经查实,两年内不准其晋升职务和职称。
寒暑假放假时间出炉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4周,暑假时间为8周;普通高中学校寒假时间为3周,暑假时间为7周。
根据潍坊市的统一安排,2012年寒假,潍坊市义务教育学校将从1月16日(农历2011年腊月二十三)开始正式放寒假,至2月12日(2012年正月二十一日)结束,2月13日正式开学,放假时间为4周。普通高中学校学生1月16日离校,1月17日(农历2011年腊月二十四)至2月6日(2012年正月十五)为假期,2月7日报到,2月8日正式上课。
同时,2012年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也已经出炉。义务教育学校从7月6日至9月1日放假,9月2日报到,9月3日上课;普通高中学校7月11日至9月1日为假期,9月2日报到,9月3日上课。
按照市教育局规定,寒暑假期不包括学校集体组织的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时间。中学新生军训应纳入社会实践或选修课程,具体军训时间初一新生不得超过7天,高一新生为7-14天。学校不得占用寒暑假期集体组织学生军训。
假期作业布置有规定
为保证学生们过个健康、安全、丰富多彩的寒假,市教育局从学生安全、假期作业等方面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了要求。
市教育局要求,放假前,各中小学校要通过班会、家长会、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防意外伤害、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提醒家长负责学生假期期间的安全。组织学生活动均要制定完善的安全保障计划和安全应急预案。
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中小学校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假期作业。除全省统一规划使用的《寒暑假生活指导》外,不得再布置学科知识复习巩固类书面作业,确保学生有充足的时间用于自主安排活动。
虽然教育局要求各校不得再布置学科知识复习巩固类书面作业,但却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作业。寒暑假期间,中小学校要本着就近便利的原则,组织学生广泛参与社区服务和志愿者活动;因地制宜地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和培训活动,促进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有效衔接。
假期严禁组织集体上课
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寒暑假期及公共假期时间安排,不得随意变更。除寒暑假期和公共假期外,各县市区、中小学校应充分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不得随意停课或放假。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停课时,一天以内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两天以内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超过两天必须由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报省教育厅批准。”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教育局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加强监管,确保广大师生的休息权。
另外,根据规定,各校在假期严禁组织集体上课和统一安排自习。任何县市区、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在假期中以领取考试成绩单为名通知学生到校,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严禁在职教师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
违规学校校长将撤职
寒假放假前,中小学的学生和家长将接受一次学校的办学满意度调查。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寒暑假放假前,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中小学办学家长满意度和师德测评,要基于每一所中小学校,面向学生和家长,开展办学满意度调查,不得以乡镇为单位对其所属学校划定同一个满意度。
另外,寒假期间,市教育局将加大随机督查力度,对违反假期办学规定的学校,一经查实,是市级规范化学校的,一律撤销其称号,并按有关程序责令主管部门撤销学校校长职务。对违规组织学生补课、违规家教的教师,一经查实,两年内不准其晋升职务和职称,年度考核直接认定为“不称职”,取消其一切评优资格,并通报全市;尤其是对特级教师、名师、教学能手等,将给予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
假期安全要求
对学生、家长进行防意外伤害、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组织学生活动均要制定完善的安全保障计划和安全应急预案。
假期作业要求
除《寒暑假生活指导》外,不得再布置学科类书面作业。
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作业。
组织学生广泛参与社区服务和志愿者活动。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和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