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考院〔 2011 〕 292 号
关于做好我区 2012 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PETS )工作的通知
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PETS )考点:
现将我区 2012 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PETS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贯彻遵照执行。
一、工作安排
(一)开考级别和考试时间
各级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操作规程请参阅《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手册》的第三章和第四章。
(二)报名日期
2011 年12月1日至2012年1月10日,具体时间各考点自行确定,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参阅《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手册》的第二章。
(三)报名数据上报
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考点应于2012年1月10日前将考生报名电子数据发送到以下邮箱: bi_yp@mail.gxeea.cn 。上报的考生数据包括:市县代码设置、考点信息、考生报名报考数据、考生保留单项合格成绩数据、考生相片。除了考生相片是用图象格式(.JPG )外,其它数据要从考务系统的 “ 参数设置数据装入 ” 模块中的 “数据导出和装入 ” 菜单下导出,并采用记事本的格式( .txt )。
上报数据时请各考点务必致电我院考务联系人确认上报数据是否符合要求。如考点未按时发送考生数据且未向我院作任何说明的,将视为该考点不参加本次考试。
(四)试卷领送时间及保管方法(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各考点要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管理规则、考务手册》的要求,认真做好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考务工作。同时,各考点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部长令 18号)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程序规范组织实施考试,确保考场管理不发生任何问题。
(一)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
各考点要建立、健全考试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和人员组织,具体实施好该项考试,并严格按照《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务管理规则、考务手册》所规定的培训时间、内容和形式,对考试领导小组成员、监考教师、口试教师、流动监考员以及考点的医疗、安全保卫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考前培训,务必使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深刻认识到自身的工作职责,掌握工作要点及操作规程,以杜绝工作失误。
(二)严格执行教考分离和回避制度
各考点要严格执行教考分离制度和回避制度,严禁任课教师担任本班学生的监考员和口试考官。
(三)认真抓好考风考纪工作
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国家考试的公平、公正。各考点要向广大考生宣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并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强化自律意识,在考点醒目处公布我院的举报电话:0771?D5311910 。
(四)大力开展宣传推广工作
各考点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本考点的情况,以现有的条件,针对不同的对象,突出重点,积极、有效地做好考试宣传工作,吸引更多社会各类成员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努力扩大报考规模。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
按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同意变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收费主体的函》 (桂价费〔 2008 〕 114 号) 规定:
(二)报名考试费上缴办法
请各考点按上缴标准将报名费于 2012 年 3 月 10 日前 将报考费上缴至以下帐户:
单位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帐 号: 4500 1604 5560 5070 1300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青山路支行
财务联系人及电话:王晓亮 周世银 , 0771-5337944
用途栏请写清: ×× 考点 × 年 × 月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考费。
(三)联系方式
数据处理和考务负责人:毕亚平, 0771-5311910 (兼传真) 13978611233 。
地址:广西招生考试院(南宁市竹溪南路 16 号,邮编: 53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