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学生班级:
201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与目的
本竞赛旨在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精神,促进大学生英语水平的全面提高,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鼓励英语学习成绩优秀的大学生。通过竞赛活动,促使学生打好英语知识基础,提高英语语言的综合运用能力,从而推动我校大学英语教学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参赛对象
本年度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我校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A类考试适用于研究生参加;B类考试适用英语专业本、专科学生参加;C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D类考试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的本科生和高职高专类的学生参加。竞赛本着“积极参与、重在锻炼、努力提高”的原则,面向大多数学生。
三、竞赛时间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于2012年4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我校济南校区举行;决赛于2012年5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济南举行。参加决赛的学生从参加初赛的学生中选拔,按初赛成绩确定。
请报名参加本次大学生英语竞赛活动的同学注意,考试前由于相关的费用支出已发生,因各种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同学报名费概不退还。
四、竞赛题型和命题范围
初赛和决赛命题依据《非英语专业研究生英语教学大纲》、《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大学英语课程要求(试行)》、《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等文件,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测试理论和命题方法,既有利于考查参赛大学生的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又侧重考查大学生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阅读能力和智力水平。初赛和决赛均为全国统一命题,采用书面方式进行。初、决赛笔试满分均为150分(主观题占90分,客观题占60分),其中听力均为30分,决赛口试满分为50分。
五、奖励办法
竞赛设四个国家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并且根据参加初赛的总人数确定,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获特等奖的师生名单将在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站、英语辅导报社网站和全国主要外语报刊上宣布表彰;获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学生及其指导老师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获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获特等奖的学生均有机会参加2012年暑假举办的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总决赛暨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主要活动内容包括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赛、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和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英语风采大赛等活动。全国总决赛的部分优秀选手将有机会被选派出国参加国际大学生英语竞赛和访学活动。
六、报名办法
1、以系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积极宣传竞赛的宗旨和意义,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
2、各班级以班级为单位将参赛者学号、姓名、性别、专业班级等信息汇总后报各系,各系负责汇总本系学生报名信息并以Excel电子表格形式报教科部教学科(Excel电子表格可在附件下载)。
3、按《201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通知》规定,每生需交报名费30元用于组织、宣传、报名、阅卷、颁奖等工作,以班级为单位将报名费交各系。
4、各系以系为单位,于12月22日前将Excel汇总表(纸质稿)和费用一并交教科部教学科(西办公楼321房间,电话:58863179,联系人:王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