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配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工作,进一步推动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激发广大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鼓励大学英语学习成绩优秀的大学生,经教育部批准,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决定联合举办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2011 National English Contest for College Students,简称NECCS)。开展这项活动,有助于学生夯实和扩展英语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全面提高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有助于全面展示我校大学英语教学水平和教学改革的成果,从而推动我校大学英语教学质量上一个新台阶。因此,希望各学院动员学生踊跃报名,积极参赛。
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初赛将于2011年4月10日举行,希望各学院动员学生踊跃报名,积极参赛。根据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织委员会《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通知》中的有关精神,为组织好本次竞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年度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全国各高校的研究生及本、专科所有年级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A类考试适用于研究生参加;B类考试适用于英语专业本、专科的学生参加;C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的本科生参加;D类考试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的本科生和高职高专类的学生参加。本竞赛面向大多数学生,提倡“重在参与”的奥林匹克精神,坚持自愿报名参加的原则,避免仅仅选拔“尖子”参加竞赛,而把大多数学生排除在竞赛之外的做法。
二、竞赛时间和操作细则
1. 初赛程序及方式。初赛定于2011年4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全国各地同时举行。初赛赛题包括包括笔答和听力两部分。初赛听力采取播放录音的形式。
2. 决赛时间及形式。决赛笔试定于2011年5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全国各地同时举行。决赛分两种方式,各地可任选一种:第一种是只参加笔试(含听力),第二种是参加笔试(含听力)和口试。只参加笔试(含听力)的学生的决赛成绩满分为150分; 既参加笔试(含听力)又参加口试的学生满分是200分,其中笔试分数为150分(含听力),口试分数为50分。口试方案和题目由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委会统一命制,各省级竞赛组委会选择是否统一参加口试,并决定口试地点、时间、形式等具体事宜。
3. 初、决赛成绩公布和查询。 ①初赛成绩在其所在的参赛学校查询。②决赛成绩在赛后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竞赛组委会查询;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还将在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www.tefl-china.net)及英语辅导报社网(www.ecp.com.cn)上公布获全国特等奖学生名单。
三、命题范围、竞赛题型和辅导用书
1. 命题范围: 各类考试的初赛和决赛赛题的命题将依据《非英语专业研究生英语教学大纲》、《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大学英语课程要求(试行)》、《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等文件,并借鉴国内外最新的测试理论和命题技术、方法,既要参考现行各种大学英语教材,又不依据任何一种教材;既要贴近当代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又要有利于检测出参赛大学生的实际英语水平。本竞赛的初、决赛赛题注意信度和效度,内容上体现真实性、实用性、交流性和时代性。
2. 竞赛题型: 初、决赛笔试满分均为150分(主观题占90分,客观题占60分),其中听力均为30分。决赛口试满分为50分。本赛题既考查大学生的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又侧重考查大学生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阅读能力和智力水平。本次竞赛将借鉴国内外英语测试新题型及测试方法,在保持题型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有所创新。竞赛内容将进一步加强英语“双基”考查力度,并加强考查“能力”的取向,完善初、决赛听力测试和决赛口试,加大语篇层次上的语言运用能力的考查,同时将设计一些考查智力和综合运用英语能力的赛题,以增加赛题的区分度。
为使广大师生熟悉本竞赛的题型和内容,在竞赛中取得好成绩,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将于赛前一个月将样题公布在《英语辅导报》高职高专版、《英语辅导报》大学英语四级版、《考试与评价》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版、《大学英语教学》、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www.tefl-china.net)和英语辅导报社网(www.ecp.com.cn)等媒体上。样题中的命题范围、题型、题量、分值安排、难易度及水平度与正式竞赛赛题基本一致,供广大参赛师生参考。
3、辅导用书:为了方便各参赛学生备考,全国竞赛组委会将于2011年2月统一发售本竞赛指定的以下辅导用书:2011年新版大学《英语奥林匹克》丛书(总主编:包天仁);《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真题及解析》(总主编:包天仁)。以上竞赛辅导用书均按竞赛四个类别编写,分A、B、C、D四个分卷(册),供四个类别的参赛学生使用。
四、奖励办法:
1、奖励等级:本次竞赛四个类别均设四个国家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其中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根据我校的实际参赛情况,还设有学校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名。
2、获奖证书:获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限一名)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向所在学校颁发奖状,获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向教育部有关部门及所属相关部门通报,以示表彰,并在相关网站和全国主要外语报刊上宣传表彰。
3、参赛证书:为鼓励更多大学生参赛,全国竞赛组委会将在初赛期间向每一位参赛学生颁统一制作的精美参赛证书。
4、系列活动:2011年暑期举办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全国总决赛暨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主要活动内容包括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演讲赛、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辩论赛和第五届全国大学生英语风采大赛等活动,获特等奖的大学生均有资格和机会参加。全国总决赛暨夏令营的部分优秀选手将有机会被选派出国参加国际大学生英语竞赛活动和访学活动。
五、报名时间和交费办法
一、报名时间:本竞赛可以从收到通知之日起开始宣传、发动。报名时间各院校不统一,请关注所在院校通知。
二、交费办法:按照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委会规定,每人交报名费30.00元。学生报名后,各班收齐报名费交给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将所带班级的报名费上交到各自教研室,由教研室汇总后交至外国语学院教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