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和考试改革精神,促进《英语课程教学要求》的落实,全面提高我院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我院特鼓励学生参加201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i2 l6 \5 L$ u5 A/ ?( P% @7 z- p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教务处
承办单位:外国语学院
二、分院承办组
组 长:单伟龙
副组长:谢梦琳
成 员:李瑞英 何 倩 张丽莹 赵璐 何莹莹等教师
三、具体安排
1.参赛对象
我院全体在校大学生
2.竞赛类别
本竞赛分4个类别。A类适用于研究生参加;B类适用于英语专业本、专科学生参加;C类适用于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D类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本科生和非英语专业高职高专类学生参加。
3.竞赛内容
初赛和决赛赛题的命题依据是《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竞赛组委会将在赛前一个月将公布在《英语辅导报》高职高专版、《英语辅导报》大学英语四级版等媒体上。辅导用书为2012年新版大学《英语奥林匹克》。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8日至2011年12月19日。
(2)报名费用:按照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委会规定25元/生。
(3)分院于12月19日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汇总excel电子报名版和收费条一起报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刘瑾老师处,模板如下: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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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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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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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年级、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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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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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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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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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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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竞赛时间和操作细则
(1)初赛时间及形式:初赛定于2012年4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全国各参赛高校同时举行。初赛赛题包括笔答和听力两部分。
(2) 决赛时间及形式:决赛定于2012年5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全国各地同时举行。决赛赛题包括笔答和听力两部分(150分),并由各省级竞赛组委会决定是否进行口试(50分)。
(3)成绩公布:初赛成绩在所在参赛学校查询;决赛成绩在各省级竞赛组委会查询。
(4)命题范围和辅导用书:初赛、决赛笔试满分均为150分(主观题占90分,客观题占60分,其中听力占30分)。本竞赛辅导用书为2012年新版大学《英语奥林匹克》A卷(定价大约35元,总主编包天仁教授),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真题与解析》A卷(定价大约30元,总主编包天仁教授)。
四、奖项设置
1. 奖励等级:本次竞赛四个类别均设四个国家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织机构根据决赛成绩确定。总获奖比率为参加初赛人数的51‰,特等奖获奖比率为1‰,一等奖获奖比率为5‰,二等奖获奖比率为15‰,三等奖获奖比率为30‰,参赛人数不足167人,但不低于100人的学校可以有一名学生参加决赛。另设优秀组织奖,颁发给竞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各级竞赛组织单位和个人,由全国竞赛组委会统一评选和颁奖。
2. 获奖证书:获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限一名)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向所在学校颁发奖状,获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向获优秀组织奖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向其所在的单位颁发奖状。
3. 宣传表彰:获特等奖的师生名单将在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站(www.tefl-china.net)、英语辅导报社网站(www.ecp.com.cn)和全国主要外语报刊上宣传表彰。
4. 通报表彰:全国竞赛组委员会办公室向教育部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通报各省201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参赛及获奖情况,以示表彰。
5. 参赛证书:为了鼓励更多大学生参赛,全国竞赛组委会将在初赛期间向每一位参赛学生颁发统一制作的精美参赛证书。
6. 省级奖励:为了鼓励各高校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本次竞赛,河南赛区竞赛组委会决定按照10%比例(参赛总人数—国家级获奖人数)增设优秀奖,由河南赛区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7. 系列活动:20102年暑期举办201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全国总决赛暨201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获特等奖的大学生均有资格和机会参加。全国总决赛暨夏令营的部分优秀选手将有机会被选派出国参加国际大学生英语竞赛和访学活动。
五、备注
未尽事宜请咨询外国语学院谢梦琳老师,联系电话:1383708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