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ational English Contest for College Students)初赛定于2012年4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全国各地同时举行。初赛赛题包括笔答和听力两部分。初赛听力采取播放录音的形式。现将我校有关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和目的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是经教育部有关部门批准举办的全国唯一的大学生英语综合能力竞赛活动,是我国高校英语教学的一项重要评价手段和激励机制,对于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高校教学水平评估有关大学各类英语教学的各类英语教学的各项指标,全面提高高校英语学科地位和英语教学水平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二、组织领导
本竞赛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联合主办,天仁报业集团英语辅导报社、考试于评价杂志社承办。成立由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主要领导成员、资深专家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组成的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附后)。全国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各项赛务组织工作和一系列后续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和各高校外语系(部、室)应积极争取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做好竞赛的各项工作。
三、参赛对象
本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全区高校的研究生,及本、专科所有年级学生均可参加。A类适用于研究生,B类适用于英语专业学生,C类适用于非英语专业的本科生,D类适用于体育和艺术类的本科生和高职高专学生参加。本竞赛面向全国各高校各类学习英语的大学生,每个大学生都可自愿报名参赛,提倡“重在参与”的奥林匹克精神。本竞赛坚持自愿报名参加的原则,避免仅仅选拔“尖子”参加竞赛,而把大多数学生排除在竞赛之外的做法。
四、竞赛时间和方法
初赛于2012年4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全国各地同时举行,由各校自行组织。
决赛于2011年5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呼市,包头和集宁学校的决赛在内蒙古师范大学举行;东部区高校决赛各校自行组织,赛完后试卷寄回到自治区外语教学研究会组织相关院校评阅。
初赛和决赛均为全国统一命题,采用书面方式进行,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制卷。初赛试卷由全国组委会统一寄到各学校。
五、初、决赛成绩公布和查询:①初赛成绩在其所在的参赛学校查询。②决赛成绩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查询;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还将在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www.tefl-china.net)及英语辅导报社网(www.ecp.com.cn)上公布荣获全国特等奖学生的名单。
六、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设四个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获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由全国竞赛指导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获二、三等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七、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3月8日12:00以前。
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将报名表(见附件)填好,收齐报名费,统一到金川校区电东0425室外国语学院教务中心报名;新城校区各班可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交报名费(汇款后须电话确认),同时把报名表发邮箱:wys@imut.edu.cn 。
联系电话:3602908